经济学院学生实习安全责任告知书

发布者:经济学院发布时间:2024-09-20浏览次数:10

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在实习期间为自己的安全行为承担相应责任。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熟知《西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办法》相关安全规定,对该办法中的相关安全规定充分理解,并同意认同学院已告知安全责任。本着对自己安全负责的态度,本人愿意自觉严格遵守该办法中的相关安全规定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同意认同学院已告知以下事项。

1、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遵守“点对点”闭环管理。一是路途闭环,严格做好从学校到实习单位沿途防护工作,全程带好口罩,避免交叉感染二是实习期闭环管理,严格遵守“宿舍——实习单位”两点一线要求。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定。

3、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防止交通意外的发生。使用交通工具时,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的车辆、船只和非客运的车辆、船只。

4、不酗酒,不参与赌博、网络信贷、电信诈骗、“传销”等各种非法活动。

5、不涉足山塘水库、江河湖泊等危险处并下水游泳,不攀爬危险物,不到卫生条件差的场所就餐。

6、遇到意外情况发生时,本人能够沉着冷静处理并寻求帮助,不鲁莽行事。

7本人能够对自己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负责,如有异常情况发生时能够及时向指导教师、实习单位报告。

8实习期间如需请假,本人会及时向学院提供详细、准确、真实的地址、联系电话,保持信息畅通。

9、本人实习期间填写的《西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学生实习期间请假审批表》请假事由真实,并与家长进行了沟通,家长同意请假。

10、本人实习期间,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西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个人人身、财产及交通安全。如在实习期间违反学校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和本办法第七条实习生安全职责,造成的安全责任由本人承担,学校、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本人实习期间的请假在期满后能按时归校办理销假手续,不及时销假可按旷课处理,销假手续办理之前的安全责任由本人负责。

专业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经济学院学生实习期间请假审批表

姓    名


班    级

级                      班

外出地址


联系电话


请假事由及请假时限

本人因原因需要到

办理事宜,故需请事(病)假天,请假时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望学院批准。

                  请假人(签字)

                                        年    月    日

指导教师

审批意见

(请注明情况是否属实及是否同意请假)

                        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实习单位

审批意见

(请注明是否同意请假)

              实习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主管领导审批意见

(请注明是否同意请假)

                  学院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返校

销假时间

本人已于      年    月    日返校销假。

                    销假人(签字)

说明:《西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学生实习期间请假审批表》须下载打印后手工填写方为有效。

        经济学院学生实习期间请假安全责任承诺


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在实习期间为自己的安全行为承担相应责任。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熟知《西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办法》相关安全规定,对该办法中的相关安全规定充分理解,并同意认同学院已告知安全责任。本着对自己安全负责的态度,本人愿意自觉严格遵守该办法中的相关安全规定及以下告知事项。

1、实习期间如需请假,本人会及时向学院提供详细、准确、真实的地址、联系电话,保持信息畅通。

2本人实习期间填写的《西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学生实习期间请假审批表》请假事由真实,并与家长进行了沟通,家长同意请假。

3、本人实习期间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西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个人人身、财产及交通安全。如在实习期间违反学校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和本办法第七条实习生安全职责,造成的安全责任由本人承担,学校、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人在请假期满后按时归校办理销假手续,不及时销假可按旷课处理,销假手续办理之前的安全责任由本人负责。

专业学生(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