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青团西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经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团委审核,现将经济学院拟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4月14日至4月16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实名向经济学院团委反映。
公示对象
(一)青年五四奖章
李花 胡嘉乐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2021级经济学1班 经济学院学生会(功能性团支部)
(三)优秀共青团员干部
孙葵园 彭爱雯
(四)优秀共青团员
荔明秀 安庭瑶 洪雨菲 陈奕臻 杨耘迪 张超群 张艺馨
(五) 优秀共青团网络宣传员
公示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931-7971833
电子邮箱:1525417408@qq.com
通讯地址:西北师范大学致公楼C区213室
经济学院团委
2023年4月14日